2014年12月20日 星期六

存證信函



          存證信函
           很多民眾常會質疑說:廠商既然給我不符合契約規格的機器、物品,為甚麼不能跟廠   
    商要回貨款?法院為甚麼還會判我敗訴?個案中的理由何在?這一連串的疑問,簡單一句 
    話回答就是:「於法無據」!
 壹、存證信函的「重要性」為何?
     所謂存證信函是透過郵局來證明發信日及其內容為的一種證明函件,達到告知義務的效 
     果,怕口說無憑,所以存證信函需準備一式三份,其中一份留存在郵局。如日後真有訴 
     訟,可證明確曾告知過。事實上存證信函最大的用途處在於通知並警告對方:如果你
     不......, 我就.....!一般人並不希望收到,所以存證信函在大部分狀況下才會那麼有效。
     顧名思義,存證信函乃是保存證據的文書。蓋口說無憑,尤其若發生紛爭,法院均以證據
     認定之事實,作為適用法律之基礎。而存證信函即為文書證據,乃法律上的書證,在證據
     法中占有重要地位。故如何妥善運用及保存證據,攸關訴訟勝敗,存證信函的重要性。
     常見存證信函適用時機,例如發生車禍加害人避不見面;或如債務人借錢屢催不還;或如
     買到瑕疵房屋請求減價或解約;或如承租屋屋漏水房東遲未修繕;或如建商偷工減料要求
     損害賠償;或如拋棄繼承通知其他繼承人;或如配偶不同居請求履行同居義務等等,不一
     而足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撰寫存證信函時,應將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表達清楚,並應將欲發生的法律效果充分
     表明,切忌寫得落落長,卻模稜兩可、毫無重點,完全沒有法律效果可言,則喪失寄發存
     證信函的目的。
             若是收到存證信函,回函亦應小心謹慎,特別留意來函中可能預設的陷阱(利用 
存證信函套出證據等)。比如:他人借己三十萬元未書立借據,他人為了取得證據,乃
故意來函表示借款五十萬元未歸還,若吾人回函反駁只借三十萬元,就正好中了他人圈
套,成為他人呈堂的有利證據。
        由上可知,撰寫存證信函並不難,存證信函的功用:就像一把刀,兩面刃,在法律上固
        然可以保護自己,但也要小心會無形中傷了自己都不曉得!
        所以,在此必須提醒各位應特別注意掌握法律上意思表示與催告的重點。
 貳、如何撰寫存證信函?
1.向郵局購買特定用紙:
   向郵局購買存證信函特定用紙,一式最少三份,亦即按雙方當事人之人數外加一份,由寄件
   人、收件人(按人數增加如要寄三人則五份)、郵局三造各執一份。
2.撰寫存證信函須注意事項:
   撰寫存證信函須掌握時機(法律時效、合理催告時間)及重點。並應注意人(當事人)、
   事(何種法律行為)、時(為法律行為時間)、地(法律行為地)、物(標的物)等重要
   事項。撰寫時務必清楚寫明「目的」,例如要求退貨、退款、解除契約、減少價金等,不可
   含糊不清。存證信函不同於一般信件,字句要力求簡潔,避免參雜感情或使用模棱兩可語
   句,以達法律上意思表示與催告的目的。若未曾受過法律專業訓練,強烈建議委請律師撰寫
   或審稿,避免遺漏重要事項,或被對方找出反擊漏洞,反傷自己,更喪失第一時間主張權利
   的機會。
3.如有塗改須註明字數並蓋章:
   存證信函不同於一般書信可任意塗改,若有增、刪文字,必須於欄外註明訂正何字、插入何
   字,並註明字數;修改處必須要蓋章,訂正或刪除之文字須清晰可辨。
4.至郵局用雙掛號寄出:
   書寫完成後至郵局用雙掛號寄出。郵局承辦人員會形式上加以檢查,如查看寄件人處或騎縫
   處是否有蓋章,檢查無誤後即受理寄出。
5.「寄送收據」及「回執證明」須妥善保存:
   郵局掣給的「特殊郵件寄送收據」和寄件人持有的存證信函、及事後收到的「回執證明」明
   信片都很重要,務必妥善保存,不可遺失。
           存證信函可用雙掛號寄出。對方收到後,你會收到簽收回執或可至郵局查簽收紀錄。
   如果對方真有收到的話,很難去否認。重點是,內容要依事實陳述,要寫就要有效果,否則
   對方仍然可以反駁、甚至不理你的。如果對方為公司行號,使用存證信函告知公司負責人該
   公司的錯誤,也是很有效的作法。
  其實存證信函很容易寫,可依下面教學自行完成,或找律師、代書事務所代筆,至於費 
   用,可自行打電話問看看囉:
     存證信函格式可到郵局買存證信函用紙,寫出對方之姓名、地址,最好有身份證字號。
   如果對方為公司,寫公司名稱、負責人、地址。
   寫上自己姓名、地址、聯絡電話,以便於對方聯絡你。
     副本處可寫上相關的人或機構,否則副本收件人則不用寫。完全不空格從第一格開始
   寫,通常先依事實書寫你遭遇的狀況,再表達你的憤怒與不滿。
    接著限期對方在某日前內答覆,或直接要求對方如何解決。並書寫對方如不予理會,將
   採取其他途徑,如訴訟、報警、報紙廣告等等方式,最後別忘了加句
 『以免訟累』或『請台端自重,請勿自誤』等句子做結尾。存證信函內文字如有塗改增刪, 
   應於備註欄內註明,並由寄件人簽章,惟每頁塗改增刪不得逾二十字。
     帶著本人身份證、印章及現金到郵局存證信函窗口辦理。
  在存證信函寄件人處及各頁接縫處蓋章,寄出後記得拿回掛號收執聯。
     事後就等回執收到後,看對方的反應了!
   案例一:某人在首都某處買了一間房子,該房屋卻因為早在20133 月間發生之水災中,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因建商偷工減料之故,經專業鑑定機構認建物存在足以影響結構安全之瑕疵。結果,
             某甲延誤了可以在法律上主張退屋還款的「時效」,後來被法院判決已逾時效,依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法不得再行主張退屋還款!
   案例二:雙方買賣契約關於交屋的期限,一方定期催告後,他方應自期限屆滿時起負遲延責
             任,於他方應負遲延責任後,才能為解除契約之意思表示。否則,於法不合,法院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就很難去認定雙方之間已經有解除契約的情事。而後續,就很難想要退還價金,或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返還房屋等等的主張。

三、存證信函撰寫範例
(一)包商財務困難無力完工,業主解約及請求賠償事例
敬啟者:
  緣台端與本公司於2015年○○月○○日簽訂工程承攬契約,由台端承攬本公司所有座落於○○○○之○○工程承攬契約,工程期間自2015年○○月○○日起至○○年○○月○○日止。茲因台端本身財務問題,致使工程無法完工,且經本公司再三催促,台端仍無法改善。按民法第五百零二條規定,因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,致工作逾約定期限始完成,如以工作於特定期限完成或交付為契約之要素者,定作人得解除契約,並得請求賠償因不履行而生之損害,故本公司依法解除契約,特函通知,並請台端於函到三日內出面協商賠償事宜,希照遵辦,以免訟爭。

(二)承包商工程延遲,發函催告事例
敬啟者:
  本公司於受任承建○○○○工程後,繼於2015年○○月○○日與貴公司訂立承攬契約,將前開工程外包與貴公司,其中有關○○工程部分,依約貴公司應於○○年○○月○○完工,惟本公司派員勘查,貴公司迄未完工,依據承攬契約第○○條規定,至完工前每逾期一天應扣除工程總價百分之○作為懲罰性違約金,茲特函告貴公司儘速完工,並繳交違約金。另關於○○工程部分,原訂完工日為○○年○○月○○日,惟迄今工程尚未進行,貴公司已發函明示放棄承攬此項工程,此舉非但延遲本公司完工點交日期,且造成信用負面影響,使本公司無法順利請款,此項遲延責任應由貴公司負責,請貴公司於文到三日內出面研商解決,俾免訴累。

(三)工程造成環境污染、噪音,促請改善事例
敬啟者:
  貴公司承攬○○工程,於施工期間造成環境污染、噪音,本人因住居緊鄰施工地點,實不堪其擾。依建築法第六十七條規定:「主管建築機關對於建築工程施工方法或施工設備,發生激烈震動或噪音及灰塵散播,有妨礙附近之安全或安寧者,得令其作必要之措施或限制其作業時間。」違反者,依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除勒令停工外,並各處承造人,監造人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。故請貴公司於函到○日內改善之,否則本人將向有關機關提出舉發,希勿自誤為禱。

(四)業主拒付變更設計或增加工程之款項,包商催討事例
敬啟者:
  緣本人與貴公司簽訂有○○工程承攬契約,由本人承攬貴公司所有座落於○○之○○工程承攬契約,工程期間自○○年○○月○○日起至○○年○○月○○日止。其中契約第○條規定,倘因定作人之事由變更設計致增加之費用由定作人負擔。茲本人既依貴公司之指示依變更之設計施工,則貴公司應給付因此增加之款項,惟貴公司拒付因變更設計而增加工程之款項,損及本人權益甚鉅。故特函告貴公司於函到三日內速給付積欠款項,否則本人將依法訴追,希勿自誤。

(五)發現未按圖施工,業主促請改善事例
敬啟者:
  緣貴公司於○○年○○月○○日與本人簽訂工程承攬契約,由貴公司承攬本人所有座落○○之工程,工程期間自○○年○○月○○日起至○○年○○月○○日止,共計○○工作天。契約載明承攬人必須按圖施工,並附有施工圖以為依據,惟貴公司未能按圖施工,業已違反雙方契約之約定。茲為保障本人權益,特發函通知貴公司立即依照施工圖施工,並對前已完工但未依圖施工者於函到三日內提出改善方案,否則本人將依法追究,絕不寬貸。

(六)租期屆滿房東不再續租,請房客遷離租賃處所之催告事例
敬啟者:
台端承租本人所有坐落於○○市○○路○○號之房屋,租期自○○年○○月○○日起至○○年○○月○○日止,租期1年,此有租約為證。茲因租期即將屆滿,本人不再出租房屋予台端,爰依民法第450條及第455條規定,敬請台端屆期依約返還房屋予本人,另尋住處,特函告之,希勿自誤是禱。

(七)通知終止租約,並請求遷讓房屋及付清租金事例
敬啟者:
台端前向本人締約承租坐落於○市○路○段○號○樓之房屋,租期自○年○月○日起至○年○月○日止,惟○年○月○日以後,即未曾依約給付租金,迄今尚積欠租金達二個月以上,共計○元,雖經本人前於○年○月○日以○郵局第○號存證信函定期催告台端付清租金,惟台端迄仍未履行,特依法以本函終止租約,請台端於函到後立即付清租金並遷讓房屋,以免訟累是禱。

(八)債權人請求返還借款之催告事例
敬啟者:
台端曾於○○年○○月間向本人借款阿幣○○萬元整,雙方言明1個月後即可返還借款,經本人於○○年○○月○○日以匯款方式將款項匯予台端,此有匯款資料可稽;詎料返還期限屆至,台端隨即所在不明,對於所借款項應為如何返還亦未加以說明。茲為確保本人借款之債權,請台端於文到5日內出面與本人協商如何為借款清償之方案,以免訟累,希勿自誤是禱!

(九)住戶欠繳管理費逾2期,管理委員會向住戶為繳款通知事例
敬啟者:
台端係本社區○棟○○號○樓之所有權人,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1條暨本社區住戶規約規定,台端每月應繳納新臺幣(下同)○○元整之管理費。惟台端自○○年○○月份起,即未按月繳納上開管理費,至○○年○○月止,已逾2期以上,欠繳金額總計○○元整,本管理會爰依上開規定,請台端於文到7日內速至行政室完成繳費,逾期未繳納者,本管理會將循法律途徑續行催討,敬祈諒察,是所至禱!

(十)要求停止毀謗及公開道歉事例
敬啟者:
  台端於○年○月○日在○○地點,散佈本人信用破產、負債累累等不實言論,惡意損害本人之名譽,經核台端之行為,業已構成刑法上之毀謗罪。為此,特函台端自即日起,停止對本人之所有毀謗行為,並於函到之日起○日內,以○○○方式向本人公開道歉。倘逾期未蒙置理,本人將依法追訴台端之一切民刑事責任。希勿自誤為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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